浅析IFRS 16对企业评价之影响

前言

自2019年1月1日后,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16号「租赁」(以下简称IFRS 16)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以下简称IAS 17),新准则影响层面重大,尤其是对于高度仰赖营业租赁(在IAS 17下)之公司有重大冲击。探讨IFRS 16发布之缘由,实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希望透过该公报之制订,让原本因采用营业租赁而隐藏起来的表外资产、负债能忠实表达在资产负债表上。

影响三大财务报表

在IFRS 16下,按其相对严格之定义,多数承租人的租赁协议被视同为融资租赁,影响了三大表之财务数字:

  • 资产负债表:上同时认列使用权资产(Right-of-use asset)与租赁负债(Lease liabilities);
  • 综合损益表:减少了租金支出,取而代之的是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及租赁负债之利息支出;
  • 现金流量表:营业租赁之现金流出不再包含在营运现金流量(CFO)中,但因IFRS 16适用而新认列之租赁本金偿还将会反映在融资活动(CFF)的现金流出;而因租赁负债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则会被列入营业活动或融资活动的减项。

理论上IFRS 16系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对重视经济实质的企业评价而言,不应对企业价(Enterprise value,EV)造成差异才是;不过就TEJ评价团队的观察,IFRS 16适用后,因财务衡量指标数据的改变,的确会对评价结果造成差异。

图一、IFRS 16影响因素

两方法比较

市场法-可类比公司法(Market approach- company comparables)

以实务上常用的评价乘数EV/EBITDA为例:

在分子及分母同时增加,EV/EBITDA在IFRS 16适用后出现变化,只是无法确定变大或变小,这将视各公司的情境不同而由所差异。

收益法-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Income approach- discounted free cash flow to the firm)

收益法中,我们可以透过折现(使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企业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 to the Firm,FCFF)估算EV,此时收益法估算之EV也会增加。

  • FCFF:FCFF=EBIT×(1-t)+折旧及摊销-必要资本支出-净营运资金增额;企业的EBIT在IFRS 16适用后将增加,加上折旧费用也增加,所以每一期的FCFF都会因而增加。
  • 折现率WACC:WACC系权益资金成本与债务资金成本按企业最适资本结构所加权之加权平均资金成本,IFRS 16适用后,由于租赁负债的认列使可类比公司负债比率上升,在WACC中负债资金成本的比率增加,导致WACC下降,故计算出的EV增加。

虽然收益法估算后的EV会增加,但理论上在扣除新增加的净负债后,整体股东权益价值不会改变,因此评价结果不应出现差异,但实质上却非如此。因净负债的增加仅是计算了剩余租赁期间内的租赁给付之现値,并未考量在租赁期间结束后续约之「后续现金流量的支出」。因此在进行收益法评价时,务必要额外处理租赁期间到期后的现金流量(出),以免造成评价结果高估。

图二、市场法与收益法公式

结论

IFRS 16的制定,使原本透过大量营业租赁来隐藏表外资产、负债的公司无所遁形,财报更能忠实表达公司之经营情况。除了会计处理上比照融资租赁,对三大表产生影响外,也进而影响了股权评价的结果,由于会计准则改变不应影响股权价值,也增加了评价师在评价过程中的复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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